武汉市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03    作者/来源: 发布者:龙瑶

       近年来,中国乡城劳动力迁移逐渐表现为家庭化的趋势。家庭式流动是人口流动发展到新阶段的自然产物,是流动人口群体对城市生活空间提出的新挑战,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但是家庭化迁移是否有助于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以及家庭化流动人口在社会融合中遇到哪些新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的思考与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使用的是2013年武汉市的1999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针对目前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的特点,分析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影响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因素,最后对如何更好地促进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出了政策建议。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显示:2013年流入武汉市的外来人口,未与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单独外出务工)有354人,占17.8%;与家庭成员一起流动有1645人,占82.2%。

一、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现状

       总体来说,家庭化流动人口的融合程度较高,虽目前大部分尚处在一般性融入及较深融入,但完全融入的势头比较明显。相对于单独迁移的流动人口来说,家庭化迁移更有助于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但是由于受整体经济状况的制约,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的家庭迁移都会增加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风险。具体的现状如下:

(一)以夫妻组成的二人家庭的流动人口现阶段还难以融入流入地的主流社会中。

       在家庭化流动中,以夫妻双方共同流动所占比例最少,占5.3%。这一部分人群,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多数人拥有初中或高中学历;就业稳定性较差,有39%的流动人口自己经营商铺,有26.1%的流动人口从事服务工作,而只有有11%的流动人口从事技术及管理工作。同时居住环境较差,在未改造的老城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占到34.5%,在城中区或棚户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占到16.6%,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流动人口占到28.7%。这一群体,居留意愿相对较差,城市只是其暂居地,回流的思想较为严重。

(二)核心家庭对流入地的文化适应期短,融入意愿较强、融入度较高。

       家庭化流动人口流入目的地后,能够主动去学习当地语言,并且能够熟练的运用当地的语言。据数据显示,听得懂本地话且能够熟练使用或较熟练的使用本地话的人口占70.9%,在与本地人进行交流的时候使用普通话的人口占到40.5%,使用本地话跟本地人交流的占到16.5%。语言能力和语言实践既反映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沟通的能力和手段,也反映他们保留家乡文化的医院。流动人口在与本地人交谈的时候使用普通话或者是本地话,能够通过交谈了解流入地的文化风俗,了解流入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为其以后长期在流入地生活打好基础。同时也在侧面反映出家庭化流动人口想彻底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的意愿强烈

(三)由随迁老人一起组成的主干家庭受以地缘联系建立起来的人际网络的影响,融入程度较差。

       由随迁老人组成的主干家庭,虽然摆脱了“归巢”思想的束缚,但是这类家庭人际网络多半是以地缘联系建立起来的,社会网络呈乡土化。据数据显示,这类家庭在休闲或是需要帮助时,更愿意找自己的亲戚、同乡,或者是一起从老家出来打工的朋友。其中愿意找在一起打工出来的亲戚、同乡,分别占到64.9%和40.7%,而愿意找当地同事朋友帮忙的仅占11.5%。这种以地缘等初级联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人际网络使其社会认同感大大缺乏,其社会关系的内向性和乡土性,社会圈子相对封闭狭小,他们也不愿去打破这一封闭状态,在客观上形成了自我隔离状况,很难融入流入地

(四)在相同融入水平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成员的家庭就会增加其融入城市的风险。

       从数据上看来,以三人共同迁移的核心家庭融入程度大致相同,在这种相同融入水平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成员就会给这个家庭带来经济等多方面的负担,使其在流入地扎根长久居留的意愿减少,回流的可能性逐渐加大。因为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举家迁移后,特别是有孩子的流动人口的家庭,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却因缺乏社会支持而需要支付高额的教育费用。这样就给整个家庭带来了负担。同时随迁老人的加入,使得整个家庭的负担相对于单独居留城市要重,加之没有相应的给予老人的社会福利与支持就迫使流动人口产生回流的意识

二、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家庭化流动人口的融合程度较高,目前大部分尚处在一般性融入及较深融入,但是欲达到完全融入还尚需时日。造成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现阶段状态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结合表1计量分析结果,我们对武汉市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存在的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一)户籍制度与相关福利挂钩,是现阶段家庭化流动人口未实现完全融合的主要因素。

       现阶段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着家庭化流动人口融入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户籍制度改革最为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户籍制度里嵌套了各种社会福利制度。一是,流动人口虽然移居城市,但是户籍仍在流出地。由于各种相关福利制度都与户籍制度挂钩,进入城市后,在城市相关的福利制度就无法享受。根据数据显示,有77.4%的流动人口参加了户籍地的新农保,故而进入城市后不愿自己购买商业保险而缺乏相应的福利保障。二是,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靠自身的能力无法实现与城市人同等的保障待遇。流动人口举家迁移,相对于单独流动的流动人口,经济负担较大,加上职业稳定性相对较弱,故而靠自身的能力是无法实现与城市人同等保障待遇。这样一来,就会加重流动人口的回流意识,从而影响其融入城市的程度。

(二)受教育程度低,居住条件差,在客观上形成了自我隔离状况,很难完全融入流入地。

       一是,低的受教育水平制约着高层次的就业。低层次的就业缺乏稳定性,就业的不稳定带来的后果就是融入程度低。根据数据显示,有65.3%的流动人口拥有初中学历,而只有6%及3.8%的流动人口拥有中专及大学专科的学历,这一部分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由于找不到相对稳定的高层次的工作,愿意长久待在一个地方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二是,居住环境较差,在客观上形成了自我保护和自我隔离的状况,从而使自己与城市脱离。根据数据显示,在未改造的老城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占到34.5%,在城中区或棚户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占到16.6%,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流动人口占到28.7%。这一群体,居留意愿相对较差,城市只是其暂居地,回流的思想较为严重。且较差的居住条件,使其不愿与城市人接触,久而久之会造成流动人口的自我隔离。这样一来,家庭化流动人口想要完全融入城市就会更难。

(三)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加之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使家庭化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风险系数大大增加。

       一是,家庭化流动人口就业选择渠道较窄。数据分析显示,40%的流动人口从事的餐饮类的服务工作,这类工作的性质决定其自己经济条件不高。每增加一个成员就会增加家庭经济的负担,经济负担过重就会制约其融入城市的程度。二是,缺乏社会支持,子女受教育的问题成为制约家庭融入城市的关键因素。根据数据显示,目前有53.9%的家庭的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和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随着随迁子女数量的增加,子女受教育的费用会加重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经济负担的加重就会使其产生回流的思想,这样一来,家庭化流动人口居留的意愿就会降低,完全融入城市的风险就会加大。

表1     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影响因素多元线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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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0.1, **p<0.05, ***p<0.01

a.受教育年限,即被访者与其配偶的实际受教育年限,具体操作为:未上过学=0,小学=6,初中=9,高中=12,中专=12,大学专科=15,大学本科=16,研究生=19;b.职业分为白领人和蓝领人。白领人从事的是技术、教育、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公务员等;蓝领人从事的是个体户、服务人员、餐饮服务业、运输操作业等。

三、政策建议

       流动人口作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组成部分,特别是举家迁移的流动人口,更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其在社会融合中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依然存在,如何推进家庭化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城市,已经成为现阶段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是一个逐渐的、不断过度的过程,影响社会融合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本报告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和目前家庭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出现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放宽户籍制度限制,使户籍制度逐渐与相关的福利制度脱钩

       现阶段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着家庭化流动人口融入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户籍制度改革最为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户籍制度里嵌套了各种社会福利制度。因此,为了扫除家庭化流动人口现阶段的融入障碍,就必须要放宽户籍制度的限制,使户籍制度逐渐与相关的福利制度脱钩。例如社会保障制度应与就业身份相关,而不是与户籍制度相关。只要有就业关系,无论到哪里就业,劳动者都应有自己的养老医疗和社会保障账户。这种户籍制度与福利制度脱钩,不仅仅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在子女教育、计划生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也要逐步实现属地化,并通过属地均等化来淡化与户籍的关联。

(二)完善社会网络支持,提高家庭化流动人口组织化程度

       一般来说,流动人口远离家乡进入一个几乎陌生的环境,他们失去了原本熟悉的社会关系网络。即便是家庭化流动人口大部分有亲人陪伴,但仍需要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网络关系。在脱离熟悉的社会网络的同时,也脱离了流出地的管理,故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失去了原本流出地提供的各种福利保障和服务。因此,有必要在流入地建立一个以个人关系网、社区及政府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社会网络支持,一方面不仅可以引导流动人口积极的参与社会事务,促进与当地人的互动,从而建立起完善的个人网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流入人口的社会保障与社会融合机制,减少家庭化流动人口在融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麻烦。

(三)构建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流动人口社保的便携式损失

       在目前的社保政策下,流动人口所在的打工地社保制度将获益,流出地将受损。为了克服城乡分割二元制的障碍,就必须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目前的统账结合升级为“混合型”的统账结合,这种类型的统账结合具有便携性,随身携带,在进入流入地后不存在身份转换的问题,可以直接在异地办理缴费和退休等。在解决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便携性损失”,要结合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与流动特点,提出了构建统筹的流动人口养老保障体系的五项措施:(1)建立缴费标准的“年×级”制度;(2)实行集体账户对个人账户的转移;(3)建立缴费年限的弹性制度(4)实行缴费年限折算;(5)实行保险费折算与建立养老保险缴费卡

(四)重视并提高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水平,防止出现新的两级分化。

       目前,家庭化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水平相对较低,需要企业、政府及个人的共同努力,改变家庭化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现状。首先,扩宽就业渠道、提供更公平的竞争条件,保证流动人口在职位晋升上的公平性。其次,针对流动人口住房条件相对较差的情况,政府要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机制,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逐步向流动人口开放,逐步落实流动人口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五)加强价值观的引导,促进其与本地居民更加积极正面的社会交往

        家庭化流动人口在进入流入后,在人际交往方面或者遇到困难需要找别人帮忙方面还是基于寻求与其一起流入的老乡,亲戚。在社会交往方面,与本地居民还缺乏更加积极的正面的社会交往,增加其主观能动性。在社会交往方面,除了积极的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要在心理上把当地人看成与自己身份相当的同伴,而不是把本地人在心理上予以隔离。另一方面,要扩大交往圈。流动人口应该主动和善意地扩大社会交往,尤其在城市中建立比较丰富和融洽的人际关系,利用较多的社会资源实现自己的发展。从而实现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流入地的主流社会中。

(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