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09    作者/来源: 发布者:龙瑶

        流动人口在以往由于政策外生育问题严重,为躲避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往往外出流动而被戏谑的称为“超生游击队”。那么当前这个群体是否借放开单独二孩政策之际乘机多生,有多大比例愿意生二孩?这是亟待回答的现实问题。本报告依据2014年湖北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和湖北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抽样调查数据,对湖北省流动人口对单独二孩政策认知和生育选择现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了当前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低的原因。

       2014年湖北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调查范围包括武汉、黄石、宜昌和天门、潜江等湖北绝大部分地区,共有样本5998份样本。2014年7月份在湖北省抽取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样本6883个,其中未迁移的4896个,省内跨市流动的1090个,跨省流入的750个,跨省流出的147个。

一、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现状分析

(一)就业迁移降低了城乡家庭的二孩生育意愿和男孩偏好

       农村迁移的单独家庭二孩生育意愿和男孩偏好均显著低于未迁移单独家庭。发生迁移的农村单独家庭想生二孩比例比未迁移单独家庭低10.7%;想生男孩的比例降低了1.7%,想生女孩的比例则增加了17.9%。城市化的推进有力改变了农村单独家庭的生育意愿,使农村单独家庭生育意愿向现代城市观念转变,这从农村单独家庭迁移后二孩生育意愿接近于城市单独家庭可见一斑。发生迁移的城市单独家庭生育二孩出生意愿和男孩偏好也略低于城市未迁移单独家庭,城市迁移单独家庭想生二孩比例比未迁移单独家庭降低了1.4%,想要男孩比例降低了1.6%(见表1)。

2014年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显示,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占8.9%,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占17.5%,       不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有政策外生育意愿的占2.9%。

表1 未迁移和迁移单独家庭二孩生育意愿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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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数据来至于湖北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调查。

(二)跨省流入人口生育率和性别比高于省内跨市流动人口

跨省流入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要高于省内跨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湖北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调查数据显示,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省内跨市流动人口想要二孩的比重为15.12%,而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跨省流入人口想要二孩的比重为19.02%。并且跨省流入人口二孩想要男孩的比重也高于省内跨市流动人口,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省内跨市流动人口二孩想要男孩的比重为5.91%,而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跨省流入人口想要男孩的比重为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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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不同迁移状态下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的生育意愿 单位%

本图数据来至于湖北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调查。

(三)一孩性别对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缩小,而且不再是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主要原因。

湖北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调查数据显示,在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中,一孩是女孩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占18.1%,一孩是男孩的流动人口为14.6%,一孩是女孩的比一孩是男孩的高3.5%,差异明显低于农村未流动人口。在不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中,一孩是女孩的流动人口有政策外生育意愿的占2.4%,一孩是男孩的流动人口为2.9%,一孩是男孩的反而略高于一孩是女孩的,一孩性别不再是导致流动人口超生的主要原因。

(四)经济状况好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高

从经济状况来看,家庭每月净收入越高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越高。以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为例(见表2),家庭月净收入在3000元及以下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占16.4%,家庭月净收入在3001-6000元之间的流动人口为19.3%,家庭月净收入在6001元及以上的流动人口为27.9%。家庭月净收入在6001元及以上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是家庭月净收入在3000元及以下的流动人口的1.67倍。在不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中,家庭月净收入在6001元及以上的流动人口有政策外生育意愿的占6.9%,是家庭月净收入在3000元及以下的流动人口的2.56倍。

表2 不同经济状况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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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数据来至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

(五)流动时间短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高

从本次流动时间来看,流动时间越长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越低。以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为例(见表3),流动时间在2年以内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占20%,流动时间在2-5年的流动人口为17.4%,流动时间在5-10年的流动人口为13.4%,流动时间在10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为10.1%。流动10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不到流动2年以内的流动人口的一半。

表3 不同流动时间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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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数据来至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

(六)实施长效避孕方式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低

       以符合二孩政策的流动人口为例,从主要避孕方式来看,实施长效避孕方式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低,其中实施男性/女性结扎术和皮下埋置术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均为0,安置宫内节育器的流动人口为11.2%。相反实施短效避孕方式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高,其中避孕套作为主要避孕方式的流动人口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占16.8%,以口服避孕药作为主要避孕方式的流动人口为25%。当然也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有二孩生育打算的夫妇没有实施长效避孕手术。

二、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低的原因分析

(一)城市务工经历使农村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

       城市务工经历使农村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由农村传统型向城市现代型转变。就子女数量观念而言,农村未流动人口往往偏好多子女家庭,而农村流动人口通过在城市的务工经历意识到较少的子女可以减轻家庭抚养负担,增强妻子就业能力,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因此往往偏好少子女家庭。就子女性别观念而言,农村未流动人口男孩偏好较强,而城市务工经历使得流动人口的子女性别偏好逐渐靠近城市居民,男孩偏向有一定的削弱,这极大减少了因为想要男孩而多生的非理性生育。

(二)流动行为的选择性使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本身就不高。

       流动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选择性,能够外出的流动人口在人口和行为特征上一般优于未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本身就不太强烈。从人口特征而言,相较未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往往年龄结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因而生育观念较为现代化,生育二孩意愿不高。从行为特征而言,相较未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具有更强的发展意愿,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存环境是外出的首要目的,生育二孩属于非重点考虑的次属地位。

(三)高养育成本降低了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

       在现代社会中,养育子女不再是多给一把米的粗暴式放养,生育一个子女往往意味着高额的养育成本,而这是以中低收入为主的流动人口难以负担的。以湖北为例,一个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仅教育成本就要30万元,加上其它的衣食住行开支,一个孩子大学毕业前共要49万元的养育成本。而2014年湖北流动人口家庭除开吃饭和住宿的每月净收入约为2667元,也就是说在不得大病并且保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下,流动人口家庭仅养育一个子女就至少需要工作15年,高养育成本降低了流动人口生二孩的意愿。 

(四)再生育的医学技术和行政障碍降低了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

       流动人口当前生育二孩存在两个客观障碍。一个是医学技术上的障碍,对于实施长效避孕方式的流动人口而言,长效避孕手术本身就对实施手术的妇女身体带来了可能的伤害,而且恢复性手术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即使手术成功也需要一年后才能再生育,这些因素都加大了再生育的风险。另一个是行政审批的障碍,当前审批单独二孩不仅需要流动人口夫妇双方工作单位以及户籍地社区意见并经过街道和区两级审核和公示,程序较为繁琐;而且还需要流动人口的独生子女证明,这加大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申请成本。

三、相关建议

(一)尽快分阶段、分地区放开全面二孩政策,扩大二孩政策的惠及人群。

       应该尽快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减少有生育二孩意愿群众的高龄生育风险。考虑到区域生育格局的差异性,以及减少扎堆生育的风险,建议分阶段、分地区逐步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生育意愿较低的地区先全面放开,其次是生育水平中等地区再放开,生育水平较高的地区最后放开,同时每个地区内部的省与省之间,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条件保持一定的放开间隔。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鼓励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群众生育二孩。

       尽快调整现行生育政策导向,由引导群众少生向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转变,删除生育政策中对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家庭的奖励措施,取消生育政策中对晚婚晚育奖励措施以及生育间隔限制,禁止不同层级的卫计部门对同一独生子女家庭累积奖励。加强社会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符合二孩政策家庭生育二孩的舆论环境。

(三)优化申请二孩流程,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数据库的建设。

       在申请二孩流程中,减少审核部门层级,压缩审核时间。对于外省流入以及流入时间较长的流动人口,户籍地提供独生子女证明不仅成本高,而且很有可能一些单位或村已经对流动人口情况不再了解,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亲朋联保签字的形式,替代单位证明。另外需完善即将建设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实现流动人口独生子女证明电子化,试行户籍地计生部门远程开具可生育二孩证明功能,避免流动人口在户籍地和流入地之间奔波。

(四)加强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明确取消结扎或上环作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前提。

       强化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加大对恢复手术的医技支持,减少恢复手术对育龄妇女身体的伤害,提高对实施恢复手术妇女的营养补偿。建议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不可将结扎或上环作为群众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前提,为放开全面二孩做准备。

(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