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发布时间:2021-06-16    作者/来源: 发布者:龙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有2.45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左右,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稳步推进,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是市场机制作用下劳动力要素有效配置的必然结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也带来巨大挑战。当前流动人口没有完全被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一些城市形成了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容易激发社会矛盾。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流动人口接受基本公共服务连续性较差。当前,流动人口是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的重点难点人群,流动人口主体是处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流动育龄妇女近7000万、约占流动人口的1/4,流动人口生育婴儿数约占年度出生婴儿总数的1/3,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政策外生育的80%以上,公共卫生计划免疫遗漏对象中流动人口大约占70%,流动人口是当前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 流动人口难以充分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自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受益,但流动人口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镇户籍人口。调查显示,流动孕产妇接受保健服务情况明显改善,流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但仍有接近四成的流动孕产妇没有达到产前5次检查的基本要求;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比例超过99%,但仍有9.4%流动儿童仅接种部分疫苗,全程接种率明显低于户籍人口;一些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但传染病侵袭的主要人群还是流动人口。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有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碎片化问题突出,部门间缺少沟通合作。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一个体的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以及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内容分散在不同卫生信息系统中,没有实现个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部门间整合。地区间没有建立起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当流动人口在地区间流动时,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难以衔接,既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利用信息也随之“丢失”,造成流动人口重复建立健康档案等问题。

       (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地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保障、考评、奖惩机制不健全,基层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动力不足,少数地方存在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婚育证明时相互推诿、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办理相关证件时违规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问题。部分地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经费不足,队伍不稳定,一些地方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不强、服务技术不优,难使流动人口满意。

为合理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保持公共服务水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因此建议:

       一是要创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新机制。要以卫生计生机构融合发展为契机,统筹计生、卫生两方面资源,发挥原计生部门工作网络、信息网络横到边、纵到底的优势,以及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多途径、多渠道收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及时提交给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找到找准流动目标人群,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定向服务、上门服务。发挥信息化建设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引领作用,要以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流动人口信息对接向服务管理对接延伸。

       二是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的宣传和告知。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卫生计生有关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知识宣传的能力与效率。流入地政府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相关内容和最新政策,宣传、告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和协助政府组织流动人口参加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宣传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服务、奖励优待服务、生育关怀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三是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各级综治、民政、财政、农民工工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合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在培训、交流和联合办事等方面的协作;综治组织要用好“一网办”、“一网通”;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及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四是调动社会力量,创新流动人口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模式,以市场为着眼点,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将竞争机制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鼓励尝试以签订委托协议的形式向流动人口计生协等社会组织购买部分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并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公共服务购买流程。逐步将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促进、优生优育、生育关怀、家庭发展、生殖健康宣传、妇保儿保服务、访视等卫生计生服务内容,形成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向流动人口提供。卫生计生部门依据所签订的协议对其进行考核、监管。按照人口流动迁移规模、趋势和城镇化发展布局,在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上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引导作用,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和人口流向引导区域倾斜。

       五是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扶助等方式,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特别要关心春节期间未能返乡的流动人口家中的留守亲属,尤其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牵手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一同过节,让不能返乡的流动人口在外安心。

(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