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及应对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20    作者/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 发布者:宁桃丽

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及应对策略研究

来源:《人口健康蓝皮书:湖北人口与健康发展报告(2022年版)》

人口问题是我国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我国人口发展形势的变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应对老龄化道路。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确立了“积极应对、共建共享、量力适度、创新开放”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我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应对老龄化作为国家战略,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考量。

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工农业大省,人口因素是湖北省实现“中部崛起”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湖北省60岁及以上人口规模为1179.50万,占常住人口比例为20.42%,高于全国18.70%的平均水平,全省老年人口总量规模大,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已呈现出中度老龄化的基本态势。人口老龄化成为湖北省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基本省情。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我们更应深刻感悟和奋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的重要指示,按照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区域发展战略任务要求,在准确识别人口老龄化基本特征和动态发展演化趋势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优化人口结构,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成的挑战同时,牢牢把握主动,抢抓发展机遇,用好用活人口发展政策,为实现湖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提供坚强保证。

基于此,本研究拟通过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湖北省人口数据的整理分析,以新发展理念审视人口发展新格局、新趋势和新问题,客观总结全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主要特征,分析省内人口老龄化区域差异,利用人口数据分析工具预测全省人口老龄化的未来发展趋势。为准确把脉湖北省人口发展形势,积极应对老龄化;为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为打造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强人口老龄化问题社会治理,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为推进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决策参考。

一、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

(一)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

湖北省老龄化现状呈现基数大、占比高以及增速快的特点。2020年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结果显示,湖北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9.50万,占比20.42%,比2010年增加了6.49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2020年,湖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2.43万,占常住人口的14.59%,比2010年增加5.50个百分点。具体来看,湖北省老龄化现状主要呈现如下具体特征:

1.从城市分布看,超70%的地市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

从各地区老龄化程度看,2020年全省17个城市中,12个市州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20%;仅5个市州尚处轻度老龄化社会,分别是十堰市、鄂州市、咸宁市、武汉市和黄石市。武汉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7.23%,显示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对全省乃至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具有较强的集聚能力,是湖北省极少数人口净流入的城市。2020年,武汉市流动人口为94.54万,比2010年增加12.97万,增长48.97%。

2020年,天门市成为湖北省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省直辖县级市,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达29.90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5.81%。天门市作为省直辖的县级市,地处武汉城市圈,天门东距武汉城区仅90公里。伴随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配套的完善,加之落户限制的放开,武汉对处在武汉城市圈内部的人口、乃至全省人口的虹吸效应在进一步加强,加剧了天门等市州的人口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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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0年湖北省各地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2.从地理区域看,武陵山片至江汉平原连片地区老龄化程度最高

武陵山片区横跨湖北省西南部,涵盖恩施州和宜昌市部分县区,经济相对落后。江汉平原产业发展主要以农业为主,农业发达,工业落后,对劳动年龄人口集聚能力弱,人口外流严重。整体来看,武陵山片至江汉平原连片地区主要包括恩施、宜昌、荆州、仙桃、潜江以及天门。根据“七普”数据,上述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分别为20.55%、24.95%、23.69%、22.87%、22.70%和25.81%,均高于全国(18.70%)和全省(20.42%)的平均水平。在全省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五个城市(天门、宜昌、荆州、仙桃、荆门)中,武陵山片至江汉平原连片地区占据四个席位,是湖北省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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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20年湖北省市域老年人口空间分布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3.从行政区划看,县级及以下区域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市辖区

2020年,全省62个县(县级市、省直辖县级单位)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的均值为22.76%,仅有11个县级行政区域的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低于20%,占县级行政区域总量的17.74%。相较而言,全省41个市辖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的均值为19.37%,有22个市辖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低于20%,占市辖区总量53.67%。

市辖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经济活力强劲,对劳动年龄人口的集聚能力强,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轻。“七普”数据显示,湖北省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571.24万。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相比,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78.84万,增长1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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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0年湖北省县域老年人口空间分布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4.“一主两翼”战略规划区块常住人口与老龄化人口呈现分异变化,老年人口空间分布重心继续向“宜荆荆恩”区块滑动

从全省的经济空间布局来看,作为湖北省“一主两翼”新发展格局中的“头雁”和南北部列阵——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城市群和“襄十随神”城市群的老龄化格局呈现出了不同趋势的变化的特征。东部的武汉城市圈老龄化程度在全省处于最低,且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北线的“襄十随神”城市群老龄化程度次之,已从“六普”时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转变为十分接近全省的平均水平;南线的“宜荆荆恩”老龄化程度一直相对最高,且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在拉大。全省老年人口重心继续向“宜荆荆恩”区块滑动。这与武汉城市圈近年来常住人口的快速增长,而“宜荆荆恩”城市群和“襄十随神”城市群常住人口收缩有关。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湖北省“一主两翼”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万人;%)

区域

面积

(万平方公里)

2020年

2010年

人口变化

常住

人口

老年

人口

占比

常住

人口

老年

人口

占比

常住人口

老年人口

占比

全省

18.59

5775.26

842.43

14.59

5723.77

520.29

9.09

51.49

322.14

5.5

武汉城市圈

5.82

3186.63

433.78

13.61

3024.29

272.99

9.03

162.34

160.79

4.59

襄十随神

城市群

5.63

1058.44

154.57

14.6

1107.95

95.86

8.65

-49.51

58.71

5.95

宜荆荆恩

城市群

7.14

1530.19

255.03

16.67

1591.54

160.71

10.10

-61.35

94.32

6.57

数据来源:根据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二)未来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2022-2050年

1.老龄化进程加速推进,湖北省将于2030年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受人口外流和生育水平转变双重影响,湖北省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预计到2030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94.28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30.96%,正式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50年,60岁及以上人口增至1972.23万,比2020年增长792.72万,增幅为67.21%;60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预计达到44.22%,比2020年提高23.8个百分点。

2027年、2040年是湖北省老年人口增长拐点。2027年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比重加速增长。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经历三次“婴儿潮”,分别是建国后(1949~1958年)、三年自然灾害结束后(1962~1975年)以及两次“婴儿潮”出生队列进入婚育年龄后(1981~1997)。2027年正值我国第二次“婴儿潮”出生队列人口步入65岁年龄段。而2040年之后,湖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的增速将逐渐放缓。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2042年始,湖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在缓慢下降,而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却仍在增长,这表明湖北省进入人口负增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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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2-2050年湖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发展趋势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2.荆州、宜昌等市将于2024年左右率先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人口预测结果显示,湖北省将在203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届时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将从2020年的1178.50万增至1694.28万,增幅达43.77%,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也将达到30.96%。分城市来看,最早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的三个城市分别是荆州、宜昌和天门,将分别在2024年、2025年、2025年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届时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分别达到30.46 %、31.56%和31.41%。黄石市、恩施州和咸宁成为截至2050年最晚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的三个城市,均将在2033年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届时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将分别达到30.11%、30.35%以及30.21%。

到2050年,湖北省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将达到1972.23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将达44.22%。分城市来看,全省除武汉市外,其余市州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前尽皆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武汉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对全省人口具有较强的虹吸效应,人口流动呈现净流入状态。预测结果显示,武汉市是截至2050年湖北省仍未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到2050年,武汉市60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603.10万,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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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22-2050年湖北省进入重度老龄化的城市数量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3.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加重,2036年左右进入加速增长阶段

伴随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预期寿命正逐年呈上升趋势,高龄老人也将日益增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预测结果,2022~2050年期间,湖北省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将愈发明显。到2050年,全省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从2020年的133.56万增长至2050年的658.42万,年均增长17.50万,年均增幅达13.10%。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也将由2020年的2.30%增长至2050年的14.76%,增加12.46个百分点。从预测结果看,2036年是湖北省高龄老人加速增长的时间节点。高龄老人健康状况与身体机能相对更差,失能情况更加严重。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将加重家庭照料负担,也对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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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22-2050年湖北省老年人口高龄化发展趋势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二、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提出新挑战

(一)“婴儿潮”走向“老龄潮”,劳动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激增的双重困境将制约湖北省二〇三五远景目标实现

1963年开始的十年婴儿潮是我国历史上出生人口最多的生育高峰时期,全国累计生育近2.6亿人,湖北省累计生育超1000万。当前,“婴儿潮”出生群体是各行各业中坚领导力量,但即将步入老年生活。人口预测结果显示(图7),湖北省2022年50-59岁总人口为1038万(即1963-1973年出生人群),随着该群体从2023年开始陆续进入老年群体队列,2028年湖北省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8.71%。2033年该群体全部进入老龄阶段时,湖北省老龄化水平将达33.73%,其中,该群体占总体老年人口比例为51.3%。劳动人口锐减以及老年人口激增的双重压力,将对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乃至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实现造成严重阻碍。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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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2022年湖北省人口金字塔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第一,2035年湖北省劳动年龄人口缩减超600万,将制约湖北省“制造强省”建设进程。《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坚持以实体产业为经济着力点,深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汽车、建筑、冶金、纺织服装等制造业。然而,随着大批“60后”由劳动人群逐渐转变为受赡养人群,制造业发展面临困境。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测算,2020年湖北省劳动力人口数为3815万,2030年将缩减至3072万,2035年则将进一步减少234万。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尽管产业转型能化解一部分劳动力减少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劳动力供给绝对数量的快速缩减将提升湖北省制造业用工成本,降低湖北省参与国内大循环省际竞争时的比较优势,进而阻碍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快速老龄化影响湖北省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对“宜荆荆恩”城市群的冲击更为明显。湖北省《纲要》指出,要加快宜昌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发展,促进湖北省“两翼”高质量协调发展。然而,人口发展预测结果显示,“宜荆荆恩”城市群核心城市宜昌以及重要节点城市荆州均将分别在2025年和2024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60岁以上人口占比30%以上)。相比之下,“襄十随神”中的襄阳和十堰分别于2028年和2032年进入重度老龄化,武汉城市圈的中心城市武汉则始终未进入重度老龄化。重度老龄化对劳动力供给的削弱以及对社会服务需求的激增将首先冲击“宜荆荆恩”城市群,进而阻碍湖北省高质量协调发展进程。

(二)从“留守农村”到“留守城市”,空巢老人现象成为城乡新常态

当前,我国流动文化持续盛行,湖北省作为人口流动大省,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七普”数据显示,湖北省流动人口为1276.4万,对比“六普”增长了74.22%;同时受七十年代末开始的独生子女政策影响,老年人群空巢化已成为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征。2015年湖北省老年人口就已经达到1009.2万,其中城市地区纯老年户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12%,农村地区为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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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2015年湖北省各城市的城乡空巢老人数量占比

数据来源:根据2015年湖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整理绘制。

一方面,城市空巢老人不断增加,多样化、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有待推进。从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来看,武汉、黄冈的城市空巢老人数占比高于农村,同时两个地区的城镇化率排名全省第一和第二(图8)。这意味着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上升,城市地区空巢老人将不断增多且占比提高。然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失衡,内容单一、形式落后,医养结合的养老方式受限于经济条件目前尚难以普及。此外,相较于农村来说,城市中的人际关系较为淡漠,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网络单薄,也缺乏社会参与。因此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需求上,城市空巢老人都没有得到较好的满足。

另一方面,农村空巢老人依然占据较大比重,身心照护服务供不应求。伴随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持续,农村老年人家庭的空巢化和高龄化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负担不断增大,空巢老人面临日益严峻的老无所养困局,而农村地区社会养老资源、公共养老机制却普遍稀缺。截至2020年底,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几乎实现全覆盖,覆盖率达到了96%,而农村地区仅为67%。农村空巢老人经济收入低、健康状况差,文化水平低;农村地区医疗照护、文娱设施较为缺乏。无论是自身条件还是外部环境,都让该群体陷入养老困境。

(三)城乡养老资源供需倒挂严重,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不足

第一,湖北省养老资源供需呈现明显的城乡倒置现象。据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湖北省城市地区老年人口为299万,镇及农村地区老年人口达708万,乡村地区老年人口为城市地区的2.37倍。但从养老服务供给来看,省民政厅数据显示,城市地区养老机构床位数为65423张,乡村地区仅有29114张,城市地区老年人口人均养老机构床位数为乡村地区的5.33倍。分地区来看,武汉、鄂州、黄石等地区老年人口人均床位数超12张,襄阳、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人均床位数也超过7张,而恩施、黄冈、荆州等农业人口占比较高,人口流出较为严重的地区,养老机构床位供给严重不足,养老压力沉重(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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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湖北省各地市养老服务供需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2015年湖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整理绘制。

第二,从医疗服务来看,湖北省农村医疗条件落后于邻近省份。据《农业与农村发展调研报告 2019(华中卷)》数据(表2),湖北省平均每村诊所数仅为1个,且标准化诊所尚未普及,平均每村医生数仅有1.43人,较河南省少1人。在农村地区面临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空巢老人比例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将进一步拉大城乡发展的失衡。

表2 华中地区农村医疗条件情况

省份

平均每村诊

所数量

平均每村标

准化诊所数量

平均每村医

生数量

对大病农户有补助的村数量占比

河南省

1.54

1.00

2.4

51.43%

湖北省

1.00

0.89

1.43

42.86%

湖南省

1.56

1.14

1.67

63.89%

总计

1.37

1.01

1.83

52.83%

数据来源: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调研报告 2019(华中卷)》整理。

(四)老有所为体系建设不完善,老年群体多样化精神需求难以满足

第一,2020-2030年湖北省老年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升1.66年,生存型养老转向发展型养老是大势所趋。据测算,湖北省2030年老年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7.43年,较2020年提高1.65年,随着受教育年限更高的群体陆续进入老年期,湖北省老年群体受教育水平将持续提升。

一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性强,未来“高知化”老年群体的需求不再局限于生存型养老,但他们的精神文化和社会参与需求需要得到关注,这将对当前的养老供给体系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按照现行60岁退休的年龄标准,大量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过早退休,将冲击湖北省人力资本。特别是一些依赖知识经验的职业,老年人的退休将造成人力资本浪费。据测算,2020-2030年间湖北省大约有65.14万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但湖北省尚未搭建完善的老年人才市场和老年人才信息库,来承接和释放巨大的老年人才红利。

第二,湖北省老龄健康人口占比68%,预期寿命持续延长,老有所乐需求日益增长。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8%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良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仅占4%,大量健康的老年人依然具备参与社会活动的身体条件。2018年湖北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95岁,远高于当前60岁的退休标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预期寿命还将继续提高,这也意味着老年人将有更长的退休时光。

一方面,湖北省老年群体消费潜力巨大,但老龄产业发展导向较为单一。据携程网数据,湖北省60岁以上老年用户出行旅游订单总数排名全国前十,但湖北省大健康产业规划以医药和器械制造等为主,与老年人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不相匹配,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结构存在不足。另一方面,湖北省老年教育需求日益增长,但各类涉老教育机构常常一位难求。例如2021年湖北省老年大学线上报名通道开启后,6000多个学员名额3天便被抢空,其中新生2600余人。

(五)湖北省养老负担压力位居全国前列,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收不抵支。

第一,“制度内赡养比”位居全国第六、中部第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大。2020年末,湖北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44.69万。其中,参保职工1147.85万,参保离退休人员596.84万,分别比2010年增长53.23%、98.09%。从制度内赡养比看,根据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和参保离退休人数测算的制度内赡养比为1.92,这表明每1位离退休人员的收入需要1.92个参保人员的缴费支撑,湖北省制度内养老负担位居全国第六、中部第一,仅次于东北三省、内蒙古和重庆(图10)。

从经济发展水平看,2020年湖北省人均GDP为7.52万元,排名全国第九。2020年,人均GDP排名全国第一的北京市,制度内赡养比为4.71。对比来看,湖北省“未富先老”问题较为突出。预测结果显示,预计到2035年,湖北省“制度内赡养比”将达到1.10,养老金支付压力巨大。从养老金收支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基金可持续性面临挑战。2020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15.73亿元,支出3144.45亿元,入不敷出问题日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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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2020年全国(港澳台除外)各省市制度内赡养比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第二,未来十年湖北省老年人口年均增加超60万,医保基金负担加重。尽管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在小幅增长,但省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发布的《防范化解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重大风险工作方案》显示,湖北省5个地市医保基金出现当期赤字。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测算结果,2015~2020年间湖北省老年人口年均增加值不足30万,2022-2035年间湖北省老年人口年均增加超60万。相比中青年群体,老年群体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明显更高。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老龄化使医疗保险基金供给不断减少;另一方面,老龄化使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不断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老年人医疗费用将大幅度增长,给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稳健运行带来巨大挑战。

(六)人口高龄化加剧老年健康问题,失能老人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调研医改惠民情况时指出,“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我国人均寿命已达77岁,但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岁,这意味着老年人有近10年在带病生存。老年失能问题是老年健康问题的“重中之重”,中心通过分析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跟踪调查数据发现,当前我国老年失能问题存在以下几点特征:第一,老年失能率随年龄增长快速上升。据测算,我国低龄老人失能率为4%,中龄老人失能率由6%逐渐增加至15%,高龄老人失能率在20%以上,老年人口年龄每增加5岁,失能率上升1.12倍。第二,城市老人失能率明显高于农村老人。主要原因是城市老人体力劳动时间较少,且医疗水平增加了该群体带病生存时间。第三,女性失能率高于男性,主要原因是女性死亡率较低,女性老人余寿较长,导致大多处于失能状态。

具体到湖北省老年健康状况,较为突出的问题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老年人不健康比重是城市的1.8倍,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二。“七普”数据显示,湖北省城市和农村老年人中不健康的占比分别为9.59%和17.3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城乡对比看,农村老年人不健康比重是城市的1.81倍,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设施建设相较城市落后。从区域对比来看,在中部六省中,湖北省农村老年人不健康比例在中部六省中仅次于山西(23.33%),城市老年人不健康比例仅次于安徽(11.04%)。老年人不健康比重越高,意味着湖北省面临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越高,政府在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压力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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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中部六省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不健康占比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第二,62.54%的农村老年人患慢性病患病,老年人失能风险大。调研数据显示,湖北省62.54%的农村老年人患有至少一种慢性病。从慢性病类型看,患病人数最多的是高血压,占比49.06%;其次是骨质增生、冠心病、气管炎和糖尿病,分别占比19.81%、18.87%、15.64%、12.26%。对比2013年《湖北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报告》数据看,湖北省农村老年人糖尿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由2013年的10.3%增至2015年的12.26%。从区域对比看,湖北省农村老年人慢性疾病率高于同为中部省份的河南省(61.16%)。高比重的农村患病老年人,给农村医疗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

慢性病是老年人失能的重要风险因素,高患病比例将催生更多的失能老年人。基于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的预测结果显示,未来十五年湖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中的失能老年数量将从2020年的81.72万增至2035年的156.37万,增幅达91.35%。高龄化将加剧老年人失能问题,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快速恶化,尤其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失能风险迅速升高。预测结果显示,湖北省80岁及以上人口的失能率均在20%以上,高于同期低年龄段老年人的失能比例。到2035年,湖北省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失能率将达22.75%,即每5位高龄老年人中,就有1位是失能老年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水平的进步,2025~2035年间,湖北省80岁及以上人口中的失能人数虽在增加,但比重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医疗卫生技术的发展改善了老年人失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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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未来15年湖北省高龄老人失能规模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第三,老年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且缺乏重视。老年人是抑郁症高发的重点人群,我国老年人抑郁症患病率达25.6%。伴随城镇化不断推进以及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和代际关系的变迁,老年群体尤其是农村老年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同时,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限制了老人与外出创业务工子女的团聚机会,放大了老年群体祸患心理疾病的隐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团队近年对农村家庭的调查发现,人口大规模流动和针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彻底改变了农村老人传统生活方式。一方面,村落人口大规模减少使老人习惯的串门聊天等社交方式日渐缩减;另一方面,以往农二代外出创业务工会将子女留在农村,老人能够与孙辈相互陪伴,但近年外出打工的父母更倾向于将子女带在身边,即便子女进入初高中,也会由父母一方在乡镇、县城陪读,这基本切断了老人与至亲间的感情联系。

在缺乏正确引导措施的背景下,心理问题不仅制约着老人的健康生活,甚至会导致自杀等事件的发生。一项围绕江汉平原的田野调查发现,20世纪80年代农村老人自杀占农村自杀总比重为24%,2010年左右已占到80%左右,自杀在当地被视为正常、甚至合理的事,自杀的主要原因子女不孝、孤独、病痛折磨等几种。

然而,现阶段各级政府普遍将“托底”作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基本功能定位,重点关注老人物质需求和躯体健康状况,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老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在社会转型不断深入以及可补充或全面替代的养老模式尚未建立的双重背景下,老年群体心理健康问题将成为阻碍积极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突出重点。

第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我国实践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手段,但医养结合机构的运行状况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医养双方责任界定不明确。目前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大多由养老机构改制而来,尽管养老机构与医院或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但相关内容缺乏法律依据,当医养服务机构内发生医疗事故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责任划分易引起纠纷,养老机构首先要面临老人家属的巨大压力。

另一方面,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上转、下转通道不畅。失能老人的照料是医养结合机构的重点服务内容,但即便是以“医”为主的机构也无法提供老人重症或临终状态需要的医疗服务。一家医养结合机构负责人表示,一个失能老人卧床后的两到三年便可能进入临终状态,在该阶段必须转到专业机构开展相应的照护服务,养老机构自身无法承担这种风险。然而,目前大多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尚未建立与大型医院之间的绿色转诊制度,同时机构自身也不具备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的能力,这便导致医养结合末端服务的缺失。对于康复效果良好,向下转诊的老人而言,下级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较少,上级机构开具的药方在下级医疗机构难以购买,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

此外,当前的医保报销制度也限制着医养结合机构的持续发展。一些医养服务机构并不具备医保资质,即便具备医保资质,也仅限于报销医务室门诊看病的治疗费用,老人在护理院的各项治疗费用均需个人承担,这导致医养结合机构的不均衡发展。在我们调研的一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中,该机构多年来均使用护养院的收入来弥补护理院的亏损,机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存在严重问题。

三、积极应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老龄工作顶层设计

第一,强化“政府-家庭-市场”三元治理结构优势。强调家庭的养老“守门人”责任,夯实尊老孝老的中国优势,扩展和延续家庭养老功能,明确以家庭为基本福利单元,探索家庭养老的税收豁免或优惠政策,重视对困难家庭的托底支持关怀。激发市场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优化老龄产业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老龄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规范,破除不利于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建立低龄老人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市场机制,抢先谋划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第二,构建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现代经济化体系。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创新驱动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国家战略和重大举措深度融合,抢抓进入重度老龄化前的机遇期,把握新时代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加强科技创新,拓展实施老龄相关的科技前沿产业项目。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红利,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参与和生产效率,进一步收获人口数量、素质、健康等综合红利。

第三,树立全生命周期和全人群的大健康观。深入分析各年龄段人口需求与价值,转变“重医疗、轻预防”的传统医疗理念,从老年群体及50-59岁人群出发,逐步建立覆盖全人群的健康动态监测与评估体系。把握“健康中国”建设契机,形成以社区管理为主,以健康促进为目标,构建慢性病预防、疾病治疗、健康管理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

(二)抢占老龄产业链高点,探索建设老年劳动力供给体系

第一,大力开拓老龄经济蓝海。深入研究湖北省老龄产业发展优势,推进智慧养老、老年医学、老年器械及设备、养老金融等高附加值老龄产业发展,放宽老龄产业营商环境,推动老龄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加大老龄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将老龄产业培育为湖北省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第二,积极开拓老龄工作岗位。顺应国家发展趋势,在宜昌、荆州等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的地区开展延迟退休先行先试举措。营造尊老敬老社会环境,培养“劳动最光荣”的社会文化观念,开辟公益和灵活就业岗位,强化老年人劳动参与和创业积极性。针对美丽乡村及乡村振兴项目,设立一定比例农村老人就业岗位。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老年就业人群收入、安全、健康等各项权益,加强超龄劳动者就业保障。

第三,探索优化老幼同养模式。提高“一老一小”政策支持力度,将隔代照料纳入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承认隔代照料社会价值,释放育龄群体劳动潜力。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社区早教培训,提高老年人育教水平。探索多种形式的隔代照料补贴,将老龄压力化解为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老龄红利。

(三)创新紧密型养老服务环境,打造城镇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是强化“居家+社区”的城镇养老基础作用,打造“紧密医养结合服务”闭环健康管理模式。针对低龄老人群体,抓住未来十年重要窗口期,巩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优化针对居家养老群体的社区支持环境。制定《湖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家庭、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责任,推动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化建设,强化养老服务供给监管。在老年人占比较大且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紧密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项目,引入社会力量对老年家庭内部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社区或服务机构承担信息管理、知识普及和护理服务职责,医疗机构承担老年群体健康评估、制定个性化医疗及康复计划职责,打造闭环健康管理模式。

二是推进“为老适老”智慧化社区环境改造,打破养老“数据孤岛”。研究显示,跌倒导致老人失能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65岁以上老人伤害性死亡的首因,而近一半的老年跌倒发生在家庭以外。针对老年跌倒等相关问题,制定《湖北省老年友好型安全社区标准》,推动各小区按照统一标准逐步进行适老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行动,联合电信运营商及市场力量,推动社区老年基础设施和部件提升改造,打造15分钟“为老适老”生活圈;搭建老年人口数据库、养老服务网和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老年家庭内部设置应急救援呼叫设备,形成家庭、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多方合力,以科技赋能居家和社区养老环境。

三是建立多层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围绕失能老人实施“健康上门行动”。老年健康,重在预防。以社区为宣传阵地,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加强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知识及免费体检的宣传力度;联合社会力量,搭建湖北省老年健康动态监测大数据平台,汇总处理全省老人体检及就医数据,实时掌握湖北省老年健康状况;支持有意愿的医院或疗养院向老年医院转型,联合社会力量兴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制定详细推动计划,形成以三甲医院为指导、以老年医院为保障、以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支撑、以基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根本的多层级社区医养服务体系。针对城镇失能老人,由卫健部门牵头,开展一年两次的“健康上门行动”,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增强失能老人获得感。通过签约家庭养老床位应对失能失智床位供给不足问题,制定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机制,以养老服务综合体/基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家庭养老床位提供方,提高家庭医养结合服务专业性。制定失能老人认定标准及客观化、数据化的评定方案,重点完善评估和护理两大环节,加强总控管理和质量监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险的实施。

(四)建设县域养老服务统筹网络,探索多渠道农村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形式

一是以县为支点建设农村老年医疗供给体系,推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下沉。充分响应国家“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着力实现农村及落后地区老人享受高质量医疗健康服务。以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恩施等医疗水平较发达地区为核心,建设环武汉、鄂西北、鄂西南和江汉平原区域性老年健康医疗中心,推动医疗资源向县域乡村地区辐射,县域卫健部门做好县、乡、村三级老年医疗服务统筹工作,梳理老年健康医疗资源供需特点,在区域医疗中心指导下制定“一县一策”解决方案,推动县、乡、村三级养老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把握湖北省“山川协作”建设契机,制定老年医疗健康帮扶方案,以医疗资源下沉、远程医疗、招商引资、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快速优化欠发达地区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水平,切实提升落后地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健康生活品质。

二是大力发展多元化农村互助养老。制定特色化“农村幸福圈”实施标准,由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实施和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多支助老服务队伍,充分挖掘并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以及低龄老人的潜能,引导其通过志愿服务、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的方式,参与助老活动,实现村村都有幸福圈,老人吃饭休闲不用愁;组织邻里乡亲之间结成互助帮扶对子,鼓励农村老人结伴养老;联合社会力量,以慈善救助方式提供住房,集中安置农村孤寡老人,配置服务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实现老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契机,着力提升乡村敬老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农村地区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供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实施难点,多部门协同利用好乡村振兴建设契机是重要突破口。着力提升县域老年医疗服务供给,确保每县至少有1家能够开展老年健康综合评估和健康等级划分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逐步培育和推动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综合服务能力;投入资金、场地、人员提升乡镇敬老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并制定考核标准,实现“小病不出村、失能不出镇”;拓展农村失能老人照养资金来源渠道,以养老专项债、福利公益金、长期护理险等模式筹资并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解决农村失能老人问题。

(五)营造“亲老适老”社会环境,释放老年群体文化价值

第一,引进社会力量,探索学养结合办学模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对现行以休闲娱乐为主的老年教育体系进行适应性改革,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老年职业教育事业;探索教育养老多元化办学模式,加大对民营老年教育机构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积极性;突出社区学养重点,发挥机构学养作用,关注特殊学养人群,强化学养主体联盟,整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有效应对老年教育机构“一位难求”困境,构建幸福指数高、费用低的学养结合新模式,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挖掘老年红色资源,推动老年群体参与社会文化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充分贯彻“寓老年参与于万策”的原则,消除老年人平等参与各项活动的制度障碍。加大对老年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的培育支持。进一步发挥老年协会等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专业平台建设力度,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积极挖掘老年人中的红色资源,鼓励老干部继续发光发热,引导老年志愿者在党史学习、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政府部门要给予基层老年体育更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动社区体育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升级,开展社区化和基于社会关系构建的老年体育锻炼和健康促进项目,鼓励老年人参与体育赛事或担任协会职责,让社区老年体育参与形式规范化、内容科学化、时间持久化。

第三,打通“数据鸿沟”,拓展老年人数字化社会参与。加强老年人数字权益的保护,构建老年人数字参与安全网,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保障老年群体参与数字生活安全便利。推进线上与线下产品适老化建设,突出“科技向善”理念。消除老年数字鸿沟,发展老年友好智能技术,加强新媒体与智能设备的适老化设计,简化智能终端操作流程,开发和应用老年友好的硬件、软件功能。加强家庭与社会数字反哺,提高老年人信息能力与素养。家庭层面,鼓励子女向年长一代持续传递数字技能,帮助老年人更好适应数字化生活。社会层面,整合社区资源,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数字能力教育活动,发挥基层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同辈群体主动帮扶的积极作用,协助老年人学习互联网智能技术。

(六)完善多层次安全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养老、医保基金持续运行

第一,加快探索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参照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的试点经验,在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大的市州率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个人通过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产生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行征收个人所得税;优化税前扣除的经办程序,提高服务便利程度。

第二,盘活养老、医保基金结余。清算当前的养老、医保基金结存,并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对短期和长期支付压力进行系统评估,形成养老、医保基金结存统筹方案。加快推动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拓宽基金的投资及运营渠道和范围,委托资质合规、信用评级高的投资机构利用养老、医保基金结余开展市场投资,实现基金结余保值增值,缓解基金运行压力。

第三,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缓解养老、医疗基金支付压力。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养老金融产品的开发,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建设养老社区,如投资养老地产业;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健康养老保险产品,大力拓展重大疾病、住院等保险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