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生活现状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作者/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课题组 发布者:宁桃丽

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生活现状研究报告

来源:《人口健康蓝皮书:湖北人口与健康发展报告(2022年版)》

一、引言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改变,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导致空巢老人数量快速增长,空巢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据全国老龄办统计,目前我国约有近三分之二的老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空巢老人是指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老人另立门户,剩下老人独自居住的群体。基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后文简称“七普”)相关数据,本文将居住状况为“与配偶同住”、“独居”和“其他”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定义为空巢老人。

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空巢老人问题不仅是一个家庭内部的问题,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久发展。为全面和深入了解湖北省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本文将基于六普和七普数据,首先对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家庭户变化特征及趋势进行分析,然后分析目前湖北省空巢老人在医疗、养老等方面存在的紧迫现实需求和现实困境,并尝试探寻有效的应对之策,积极推动湖北省老龄化事业的发展。

二、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生活现状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10%的抽样比例,在每个调查小区抽取住户组,详细填写生育、就业、教育和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等指标,全省共调查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8.15万人(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使用的老年人口绝对数为10%抽样汇总数)。通过相关估算,2020年湖北省空巢老人达684.47万人,占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的57.83%,占全省总人口的11.85%。

从城乡构成来看,2020年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占比对半,乡村空巢老人占比略高于城镇。具体而言,乡村空巢老人的占比最高,为51.17%;城市空巢老人的占比次之,为31.75%;镇的空巢老人占比最低,为17.09%。接下来,本文将主要从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健康状况、婚姻状况、主要生活来源等角度,分城乡对湖北省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进行考察。

(一)十年间湖北省空巢老人家庭户数量翻番

2010年至2020年,湖北省空巢老人家庭户总数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并且其占老年总人口的比重也不断增加。总的来看,湖北省空巢老人家庭户由2010年的150.98万户增长到2020年的316.57万户,十年间翻了一番多。分城乡来看,城市、镇和乡村的空巢老人家庭户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城市空巢老人家庭户的增长幅度最大,为133.36%;镇次之,为122.35%;乡村的增长幅度最小,为91.5%。分家庭户类型来看,空巢老人家庭可以分为单居空巢老人家庭和双居空巢老人家庭。与十年前相比,2020年双居空巢老人家庭户占比由55.9%下降为50.68%,下降了5.22个百分点。原因主要在于镇双居空巢老人家庭占比的下降,其由56.64%下降为47.72%,下降了8.92个百分点。

表1  2010-2020年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家庭户类型变迁   单位:万户


2010年

2020年

单居老人

双居老人

合计

单居老人

双居老人

合计

城市

19.37

27.80

47.17

49.23

60.84

110.07

10.80

14.11

24.90

28.95

26.42

55.37

乡村

36.41

42.51

78.92

77.96

73.17

151.13

合计

66.57

84.41

150.98

156.13

160.44

316.57

数据来源:根据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二)湖北省空巢老人占比空间分布由点及面,迅速扩散

图1展示了2010年至2020年,湖北省各个县级行政单位空巢老人占老年总人口比重的空间变化状况。2010年,空巢老人占比较高的地区在湖北省东部(包括武汉市、鄂州市)和西北部(主要是十堰市)零星分布。2010年至2020年,湖北省各个城市的空巢老人占比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占比增长较多的主要是十堰市、鄂州市的部分地区,增长较少的主要是武汉市、恩施州的部分地区。2020年,湖北省空巢老人占比较高的地区呈块状广泛分布,主要是在湖北省东北部(武汉市、鄂州市、孝感市、随州市)和西部(十堰市、宜昌市)。值得注意的是,鄂州市华容区、梁子湖区,黄石市铁山区,十堰市张湾区、郧西县,恩施州巴东县以及武汉市汉南区7个县级行政单位,空巢老人占比首次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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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0-2020年湖北省各市空巢老人占比的空间变化

数据来源:根据第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三)中低龄空巢老人占比过九成,乡村低龄空巢老人占比最高

以60岁退休后开始进入老年期对空巢老人进行划分,60-69岁老年人口称为低龄空巢老人,70-79岁老年人口称为中龄空巢老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称为高龄空巢老人。分年龄来看,湖北省低龄空巢老人占比为57.5%,显著高于中高龄空巢老人占比。城镇低龄空巢老人占比与乡村相当,乡村低龄空巢老人占比最高,为29.08%。

表2  2020年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年龄构成     单位:%


城市

乡村

总计

低龄(60-69)

18.44

9.99

29.08

57.50

中龄(70-79)

9.97

5.47

17.31

32.75

高龄(80及以上)

3.34

1.63

4.78

9.75

总计

31.75

17.09

51.17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四)男女空巢老人占比对半,乡村男性空巢老人占比最高

分性别来看,在高龄空巢老人群体中,男女占比差异几乎对半;中低龄空巢老人群体中,男性占比高出女性3.41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乡村男性空巢老人占比最高,为26.73%,比乡村女性空巢老人占比高出2.3个百分点。

表3  2020年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性别构成   单位:%


分年龄

分城乡

低龄(60-69)

中龄(70-79)

高龄

(80及以上)

总计

城市

乡村

总计

29.95

16.88

4.88

51.71

16.13

8.85

26.73

51.71

27.55

15.86

4.87

48.29

15.62

8.24

24.43

48.29

总计

57.50

32.75

9.75

100.00

31.75

17.09

51.17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三、湖北省空巢老人面临的问题 

基于湖北省六普和七普数据,我们对2010年至2020年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家庭户变化特征及趋势进行了分析,并从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和主要生活来源等角度对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进行了描述,发现湖北省空巢老人面临如下生存问题。

(一)乡村空巢老人健康状况较差

湖北省乡村处于不健康状态的空巢老人占比较高。究其原因,一方面,农村地区经济落后,相关的医保制度和医疗设施都不够完善。虽然我国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农村医疗保障能力有所提高,但是依然存在着报销范围窄、自付比例高、程序复杂等问题。另一方面,农村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也相对落后,很多疾病需要到大城市的医院才能确诊和治疗。不完善的医保制度和落后的医疗设施使得很多农村空巢老人不愿意到医院去看病,这就导致了“小病捱大病扛”现象的出现。此外,相较于城市空巢老人,农村空巢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享受的医疗卫生条件更差,掌握的生活保健知识更少,加之面临着日常生活照料缺位和精神慰藉匮乏的窘境,健康问题更为突出。

表4  2020年湖北省城乡空巢老人健康状况   单位:%


城市

乡村

总计

健康

55.55

50.20

44.59

49.03

基本健康

35.09

38.03

39.29

37.74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7.93

10.41

14.60

11.77

生活不能自理

1.43

1.36

1.51

1.46

总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二)乡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不稳定

湖北省乡村空巢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劳动收入,其次是靠其他家庭成员供养,这表明乡村空巢老人的养老经济来源单一、稳定性差。经济过于依赖他人和过度劳动还会增加患病风险,农村空巢老人病后无人照料,容易导致因病致贫或返贫。农村是公共服务的薄弱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缺失,除少量敬老院或“五保供养”之外,配偶照护几乎是农村空巢老人体弱力衰时唯一的依靠。然而在子女进城务工的情况下,日常看护和生活照料必然严重不足,风险防御机制的脆弱性丛生,空巢老人养老意外风险发生的概率很大,一旦不能及时防范和排除就会造成丧失劳动和自理能力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

表5  2020年湖北省空巢老人主要生活来源     单位:%


城市

乡村

总计

劳动收入

9.01

22.16

41.28

27.77

离退休金/养老金

76.69

39.33

10.31

36.34

最低生活保障金

1.49

3.83

7.22

4.82

财产性收入

0.28

0.42

0.27

0.30

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9.99

28.28

34.97

25.89

其他

2.54

5.98

5.95

4.88

总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三)空巢老人精神慰藉缺乏

从人口学角度而言,老年人本身的社会适应能力相对较弱,而空巢老人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因素,导致其价值观、思想、认识能方面与社会主流产生脱节。同时,他们对子女的精神依赖程度较大,但情感却得不到良好寄托。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空巢老人在生活中没有依靠、精神上失去寄托,精神世界空虚、内心孤独无助,生活中的烦恼也无人倾诉。尤其对于独居空巢老人而言,他们中大多是丧偶老人,长期以来与他人的互动交往频率降低,再加上生活不顺、身体状况不佳等多方面的因素,他们常常会觉得孤独寂寞、情绪低落,逐渐丧失了对生活的希望,甚至产生厌世心理、萌生自杀倾向。

 表6  2020年湖北省独居空巢老人婚姻状况    单位:%


合计

未婚

5.98

0.46

6.43

有配偶

13.56

7.54

21.11

离婚

3.03

1.88

4.91

丧偶

22.45

45.10

67.55

总计

45.02

54.98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体系建设

积极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服务水平和服务内容,满足空巢老人的特殊就医需求。具体而言,首先要尽快完善农村社区的急救机制,提供送医送药上门等服务,努力实现陪同就医和用药指导;其次,要重点关注高龄、长期患病、丧失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为遭遇突发意外或重大疾病的空巢老人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帮助其渡过难关;最后,还要定期联合医疗学会、医学院等社会力量开展针对空巢老人常见慢性病的专业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救助活动,还可以考虑联合社会力量或购买医疗服务定期送医下乡,帮助空巢老人预防和减轻老年慢性病疾患,从而减少或避免因老年慢性疾病引发的各种内在安全隐患。

(二)健全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总方针下,居家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流。实现差别化养老,是实现农村空巢老人老有所养的关键所在。一是要鼓励互助式养老模式。鼓励农村空巢老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一方面破解空巢老人无人监护、突发危险的困局,另一方面化解空巢老人的孤独感,。二是要发展家庭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以村委会为依托建立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夜间照护中心等,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全时段养老需求。三是引入智能化技术,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创建“互联网+养老”模式,为农村空巢老人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建起桥梁,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

(三)引入有效心理干预机制

为让空巢老人避免空巢综合征等心理问题,政府应重点承担精神帮扶的责任。具体而言,一是要履行好政府的监管与教育职能,时刻关注空巢老人的心理需要与精神状态。积极为空巢老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定期开展关爱活动以及组织各类老年文化娱乐活动,让空巢老人积极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缓解其精神空虚感和孤独感。二是可以由社区或村委会牵头建立棋牌室、活动室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